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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融:法律思维要跟上技术和市场的变化

    12月4日,腾讯起诉360“扣扣保镖”不正当竞争一案将于最高院开庭审理。案件的判决结果将对国内反软件捆绑进程起到指导性作用。

    近日,由最高检方圆律政杂志、正义网联合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,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研究基地、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召开的“终端软件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”研讨会上,国家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研究员王融在会上表示,法律思维要跟上技术和市场的变化,用新的创新型的制度解决新的问题。

    据研讨会的相关信息介绍,捆绑安装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一个流行的软件推广方式,尤其是以腾讯为代表的大的互联网公司,利用其优势地位,大量捆绑推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。王融认为,在新的环境下不能牺牲用户的个人权益,牺牲用户的隐私权。

    王融介绍称,欧盟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更加强调作为公民个人的隐私权的保护,美国更强调一些商业机制的补充,行业自律的行为。欧盟把用户的个人权益作为一个人权的高度,整个的法律体系趋向于严格,但是在美国而言,隐私权本身创设的很早,但是隐私权强调一种防御性的保护,社会的救济渠道非常发达。

    2012年12月份,全国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决定,具体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可能还需要结合国情借鉴不同的制度,寻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。所以,在新的环境下,传统的法律制度在解决这些新的问题的时候也需要不断的创新。

    用传统的法律的制裁手段在新的时代下是捉襟见肘的,有一些新的制度应运而生,比如我们在治理垃圾邮件的早期,出现了选择退出的机制,允许广告商发邮件,但是你必须要给消费者一个退订的机制,这一制度就是一个创新,既有利于用户权益的保护,也能让正常的商业推广得以运作。现在垃圾信息也是这样,应当给用户选择权。因此,在新的环境下制度要创新,法律思维要跟上技术和市场的变化,用新的创新型的制度解决新的问题。王融总结道。